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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重点实验室人才引进与培养办法如下:

1、坚持合理引进人才的方针,根据实验室的实际发展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同时注重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

2、人才引进必须紧密结合实验室和依托单位的规划发展需要,要着眼于构建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团队,提升实验室的科技创新能力。应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

3、人才引进与培养办法具体细则:

(1)重点实验室主任根据全室整体人才情况和发展战略布局,制定人才引进计划,交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备案,并于学术委员会召开时进行最终核定。

(2)根据学术委员会通过的人才引进计划,由重点实验室会同依托单位人事部门通过依托单位公告、网络通告和刊物广告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候选人。

(3)报名候选人经人事部门资格初选后,由实验室会同依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

(4)候选人专业资格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确定,并由学术委员会审核;人事资格由依托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

(5)面试由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组织,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托实验室主任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6)通过评审并签订聘任合同的候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到任后方成为本室正式成员。

(7)在入选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之后、到任之前,实验室应安排相应人员协助其做好办公和实验场地、筹备实验室建设以及住所安排等前期准备,帮助其到位后能迅速开展科研工作。

(8)为给新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为其起步阶段助力,在依托单位提供的支持经费基础上,重点实验室主任有权为每个新人划拨一定额度的启动经费,并在实验室公用仪器平台采购中根据其需要为每个新建研究组优先配置设备。

4、引进人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正确把握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计划。

(2)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验室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研究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3)与实验室相关研究组积极沟通交流,开展实验室研究领域的联合攻关任务。

(4)积极引进国内外最前沿的科研成果,协助实验室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实验室的国际影响力。

5、引进人才的管理和考核

(1)依托单位人事处会同科技处及院系,定期对引进人员进行教学、科研业绩考核。

(2)本着“稳定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研究人员的进出流动机制。实验室委托学术委员会进行定期学术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四种分类,即“优先支持”、“一般支持”、“减少支持”和“不支持”。如果获“不支持”或者连续两次获“减少支持”,则退出实验室。

(3)特殊情况下的人才管理和考核,可由实验室主任提议,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