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课题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项目资助对象
1、 凡研究方向符合开放课题指南的研究人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均可根据当年的课题指南提出申请,经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择优批准,获得课题基金资助。
2、 经实验室主任批准,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实验室工作的研究人员。
3、 经实验室主任特邀的客座研究人员。
二、项目申请与实施细则
1、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每年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领域,提出开放课题指南。
2、 申请人需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寄回智能计算与语言信息处理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经学术委员会评议批准后,将结果通知申请者。
3、基金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自带课题和经费的人员不受此限制,其工作期限由相应的课题决定。
4、 课题必须按申请内容及“年度进度报告”进度完成,对于基金使用不合理或者没有足够理由未能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实验室主任有权暂时中止或取消资助金额。
5、课题负责人每年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本年度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鉴定项目等科研成果。
6、 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和学术论文与/或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7、 成果署名方式:论文:中文单位署名为:“智能计算与语言信息处理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师范大学”,同时标注:受“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2018TP1018)”支持;英文: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Computing and Language Information Processing, Hunan Normal University,supported by the Hunan Provincial Science & Technology Project Foundation (2018TP1018, 2018RS3065)为作者的单位之一(署名在文章标题下)。
著作和鉴定成果:扉页上应明确标署“智能计算与语言信息处理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师范大学”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三、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1、每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一般为2万,个别较大课题可达5万。
2、课题经费使用范围:
(1)与资助课题有关的资料费、会议费、版面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2)课题组成员到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的住宿费、交通费及相应生活补贴费。
3、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按使用范围及预算计划签批使用。
4、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如发现资助课题因故中断或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以中断使用或取消原资助的经费。
5、课题开支按课题核算,年终节余经费可结转下年度,但项目负责人应相应调整年度预算。项目结题后,若课题经费还有结余,则予以收回。
6、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要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开放课题申报书模板见附件。
五、2020年智能计算与语言信息处理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如下:
序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负责人 |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 申报时间 |
1 | 基于深度语义融合的问题理解研究 | 刘茂福 |
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年07月 |
2 | 大数据中知识发现理论及算法的研究与应用 | 蔡明杰 | 湖南大学数学学院 | 2020年07月 |
3 | 基于粒计算的冲突分析模型及其应用 | 郎广名 | 长沙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0年07月 |
4 | 基于生成对抗网络的多域图像生成学习 | 邵明文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年0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