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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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验室所有固定工作人员和客座人员:

1、凡署“湖南省智能计算与语言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为作者第一单位并投国内核心以上杂志的论文,其论文审稿费由实验室支付,请各位导师及时填写结算表,每年底一次结清费用。

2、凡署“湖南省智能计算与语言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为作者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除学校奖励外,实验室奖励如下:

(1)国外期刊

SCIE:按中科院/中信所1区、2区(CCF A、B类)每篇论文分别奖励5000、2000、1000元

CCF列表会议:按A、B类每篇论文分别奖励2000、1000元

(2)中国科学每篇论文奖励5000元;科学通报每篇论文奖励经费2000元;电子学报、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自然科学进展,自动化学报、通信学报每篇论文奖励1000元

3、凡署“湖南省智能计算与语言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为作者第二单位,所发表的论文奖励经费折半。

4、湖南省智能计算与语言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专职研究人员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每项目奖励5000元;青年项目奖励2000元。

5、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奖励5000元。

6、以实验室为单位获批发明专利,费用凭授权证书由实验室支付。

7、SCI论文未达到2、1区期刊,但引用次数达到100、200的论文按2、1区期刊标准看待。

8、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并留校者奖励经费10000元,其导师也奖励经费10000元;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经费3000元,其导师也奖励经费3000元。

9、本细则及其未尽事宜由实验室负责解释。